义务植树。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美丽曲靖”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2018年以来,我市完成营造林192.93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9.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61.24万亩。去年,实现林业草原总产值119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0.5%。
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曲靖市农村增绿行动”“造林绿化三大工程”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市生态修复效果明显,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38%。充分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生态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去年完成营造林28.41万亩,组织实施国家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6.6万亩。
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我市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0.11‰,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扎实有力,林地、林木保护管理全面加强。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核关,去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报件195件、1.32万亩。森林督查扎实开展,去年,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案件350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批准采伐林木15.13万立方米。
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我市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达36.26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0.31万公顷,湿地保护率为48.13%。切实加大对陆生野生动物的监管保护力度,建立4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依法依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许可项目审批工作,去年办理野生动植物相关行政许可12件。
全面推行林长制。我市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曲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印发实施方案。共设立林长3253名,其中市级林长15名、县级林长209名、乡级林长1520名、村级林长1509名,划分各级林长责任区3196个。
林草经济稳步提升。我市持续推进林下经济发展,不断拓宽林业经营领域,促进农民增收,去年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2万亩,全市累计发展43.7万亩,产值达25.86亿元。加快草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草畜平衡示范区建设,带动草原畜牧业由粗放型、数量型向现代化集约高效型转变,完成林草贴息贷款6095万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林草产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去年,成功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成功入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组织3家重点龙头企业参加大理永平森林生态产品原产地活动,1家重点龙头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义乌森林生态博览会,充分展示曲靖的各类林业生态产品,提高曲靖林草生态产品的知名度。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我市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编制完成《曲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去年完成义务植树1634万株,积极组织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累计被命名4个。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0个,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25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市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不仅是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也是为老百姓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选聘护林员16465人,退耕还林17.57万亩,完成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5109.4万元。以森林、湿地、野生动物等资源为依托,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带动林区群众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