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通过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视频监控,证实了昆明市3月8日以来的多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出入学校、小区、农贸市场、商场、网吧、电梯等公共场所时,基本没有规范佩戴口罩。
面对这种情况,不免设想如果都规范佩戴口罩,那防疫效果会不会好一点呢?可以看到,虽然,目前疫情形势严峻,但大街上、商场里、电梯里等等公众场合,不戴口罩的还是大有人在。回想2020年初疫情刚刚爆发时“一罩难求”,到今天,人们获取口罩的时间、地点、成本都在变得容易、便宜,但是戴口罩这件事情,我们却没有做得更好。
疫情发生以来,国内各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多以劝导、引导的方式,规范个人行为建立防控体系。比如在公共场所引导人们加强疫情防控意识、规范个人防控行为。在佩戴口罩方面,更是时刻提醒、随处提醒,有的场所甚至提供免费口罩。可以说,国家、社会、社区、单位、企业,各个层面,已经做得够多的了,而我们需要做的,只是管好自己,戴好口罩。如此都做不到,何谈国民素养?
据了解,为确实提高疫情防控有效性,有些地区已经对戴口罩立法。2021年2月1日,福建省正式实施《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这也是全国首个与佩戴口罩有关的地方专项立法,要求餐饮服务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实施首日就开出“不戴口罩”罚单。口罩立法虽未得到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但这一举措引起不少网友的支持,甚至呼吁不仅仅规范服务行业人员,可推行全民佩戴口罩立法。从中可以看出,劝导式的道德约束存在的盲区,辅助于法律的硬性约束或可收到更好的效果。戴口罩立法或存在必要性,这一观点值得社会关注和探讨。
目前云南在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佩戴口罩的行为规范,多数以各行业的管理规定进行约束。比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合的佩戴要求,依据各地方、各行业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而执行。部分人员由于防范意识不够、侥幸心理等问题,难以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特别是在非常时期,尚存在意识薄弱、不佩戴口罩出入公众场合等行为。
建议有关机构研究立法,特别是就特殊时期公民佩戴口罩的行为进行法律约束。通过劝导、立法等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公民的疫情防控行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管是劝导为主、还是立法为主,作为个人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自觉佩戴口罩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