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 医疗保障是护航群众健康、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为了昆明市近586万参保人的健康愿景,昆明市机构改革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聚发展所需、急民生所盼,2019年3月21日,成立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应责任而生、砺民生而行,在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以“开局即冲刺”的精神,敢作为、争先进,在增进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狠下功夫。
3年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强化党建引领,以提升“服务群众”为核心,注重“惠及民生”为导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中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加快构建具有昆明特色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各级党员干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奋进路上,勇挑重担、啃硬骨头,党员干部“下基层、讲党课、办实事”,推动党建与医保工作互促共进;在人民群众的民生期待中,当好全省医保制度改革“排头兵”,增强“答卷”意识,确保医保大事办好、急事办妥、难事办成。
医保事业所经历的变革,既饱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也记录下党和政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足迹。
一点一滴的小努力,映照着大时代;一朝一夕的小进步,勾勒出大变迁。
翻阅昆明医保的“民生账单”,十大民生变化折射出春城稳稳的幸福,全面开启昆明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变化一:全面实现全民参保
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5.9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89.29万人,城乡居民396.63万人,全面实现全民参保。建立了以覆盖全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托底和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变化二:同城同待看病不愁
让全市参保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实现市域范围内权责对等、待遇享受一致、经办服务无差别的高质量医疗保障体系,是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的重点方向。
经过不懈的努力,从2019年12月1日起,昆明市全面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城镇职工基本、重特病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5.9万元提升至41万元,成功消除同城医疗保障差异,实现省市医保同城同待。
2022年,进一步确保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与省级统一,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1万元提高至4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6.5万元上调为17.58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优化昆明市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将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及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统一整合为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包括17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
变化三: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医疗保障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助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医疗保障的新命题之一。
对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优化扶贫政策,全市脱贫户9.57万户、脱贫人口35.09万人,确保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脱贫人口医保待遇全面落实。
变化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2021年3月,《昆明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昆明市提高了医疗救助统筹层次,通过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充分发挥出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确保了困难群众正常享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截至2021年底,全市住院救助7.72万人次,支付救助资金8938万元。通过医疗救助,充分发挥了城乡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变化五:长护险服务暖人心
2020年12月30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在昆明市正式启动,并成为2021年度昆明市“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截至2021年底,昆明全市189.04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年度累计评定10601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8623人,超额完成昆明市“十件惠民实事”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初步形成该制度试点的“昆明经验”。
今年初,昆明市还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对昆明市“长护险”制度试点实施一年来所取得的实践经验表示肯定,感谢试点工作为国家完善制度顶层设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变化六:积极探索社商融合
去年1月28日,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7家保险公司联合形成共保体,推出符合昆明市实际的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健康保险项目“春城惠民保”,以此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
截至今年2月15日,2021年度参保期内共计91万人参保,共有746位参保人877件案件达到“春城惠民保”理赔标准,共计赔付金额 10514809.53 元,人均赔付14094.91元,件均赔付11989.52元。理赔服务人数和理赔总金额逐月递增,目前最高单笔案件赔付256192.46元。
今年。“春城惠民保”保费仍为每人每年69元。在保费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参保用户的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年免赔额由去年的1.5万元降低至1.3万元;取消高额特药的免赔额,特药目录药品种类由目前的15种提升到32种。32种特药不仅包括肺癌、胃癌等16种高发癌症,还特别增加了罕见病特药,包括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特药艾满欣和治疗黏多糖贮积症的特药唯铭赞,给罕见病患者带来更多希望,并把特殊病门诊纳入报销范围,惠及广大特殊病患者。
变化七:药品耗材集采落地
常态化、制度化执行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落地任务,让药价、医用耗材价格回归本真。
完成各级各类共10批集采医药产品落地实施,涉及药品7批286个品种,医用耗材3批9类,药品及耗材价格平均降幅分别达67.7%、52.98%,每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费减少约1.54亿元,实现药价“断崖式下降”,从源头上缓解了“看病贵”的核心问题。
变化八:筑牢疫情防控堡垒
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医疗保障“两个确保”政策,疫情期间对医保经办机构拨付备用金5.2195亿元,对定点救治医院预拨3910万元资金。确保疫苗资金“算得精、筹得足、管得好、支得准”,全程做到“钱等苗”。2021年统筹基金划转9.25亿元作为疫苗费用专项资金,上解省级5.83亿元;全市拨付疫苗接种费用共计1.19亿元,以超10亿元的保障力度,铸牢春城防疫资金链条。
变化九: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重大民生问题。
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开展整治,实现了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医药机构948家,暂停医保服务50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4家,行政处罚2家,移交司法机关1家,追回医保基金1.25亿元。查处违规参保人员44人,追回基金95.66万元。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医保违规违法案例87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兑现举报奖励金额1.06万元,切实筑牢了基金安全防控网络,医保基金监管也继续向规范化、法治化、智能化方向努力。
变化十: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DRG(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试点城市,试点医院扩大至50家,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率平均降低约5个百分点,医院不合理费用增长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底,被评为国家DRG付费示范城市,“昆明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示范推广。
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站在新起点上,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实际,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迎难而上的担当,昼夜兼程、勇往直前,推进待遇提升、体系完善、支付改革、药品招采、基金监管、创新服务等重点工作,以医疗保障事业的更高质量发展,向党的二十大献礼,为昆明建设国际大健康名城贡献更大的医保力量。
今年,昆明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提升全民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信用就医”试点工作入列昆明市2022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20家医院将实现“先看病后付费”情景落地,为10万名医保参保人提供信用就医购药服务……
“答卷”可期,“赶考”正忙,昆明医保踔厉奋发向未来。(昆明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廖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