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事关居民日常生活起居。最近,租住在昆明市锦苑小区的李女士对小区物管代收水电费一事十分困扰,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去年开始租住在该小区的,但是每3个月一交的水电费让李女士有些摸不着头脑,“小区住户的水电费是由物业代收,可是去交水电费的时候发现,物管代收的水电费价格都比自来水公司和电网公司的高。他们在违规收费……”
租户
物管收取水电费高于业主
李女士所租住的锦苑小区位于西山区福景路,在小区楼栋单元门处,记者看到粘贴着小区物管的通知,通知上显示,要求小区内手抄电表住户于25日前到小区大门口的值班室交水电费及相关费用。
李女士表示,“我们上网查了昆明的水电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5元一吨,而电费的话按照阶梯电价,每度电也不到5毛钱。但是物管给我收取的水费则是按照5元一吨,电费6毛一度。这都远远高于标准价格。”
据李女士介绍,小区并没有实现“一表一户”,水电费都是由总表计量,之后再由物管分摊到每个住户头上,每3个月为一个交费周期。之前她和家人也都找到物管咨询此事,“物管的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规定,他们是按规定办事。”对此,李女士很是不解。
随后,开屏新闻记者从李女士提供的水电费收据上看到,收据上盖有物管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水电费单价和李女士说的无异,水电费合计434元,李女士怀疑物管违规多收费。最让李女士气不过的是,“小区对业主和租户在水电费的收取上还存在差异,租户的单价要高于业主。”
物业
水电表均采取总表计量要分摊损耗
对此,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签约进驻锦苑小区至今,小区内的各项服务收费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存在多收费的问题。赵先生说,小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第十八条(内列第7条)针对小区水、电费用的收费标准,明确写明“水、电的损耗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另外,赵先生告诉记者,锦苑小区水、电表均采取总表计量,由物业公司统一交费,然后按照各户实际用量,按照总表分表之间的变压器损耗、管线损耗、总分表计量损耗等,按量分摊后收取对应费用。小区水、电收费标准为居民用电,之后又分业主和出租户,电费方面,业主每度0.5元,租户每度0.6元;水费住户每吨4.25元,租户每吨5元。
同时,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向昆明供电局以及自来水公司的交费发票,“我们不可能会乱收费的,都是按照相关条款,如果有人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到物管公司询问。”
关于收费标准之所以要分业主和住户,赵先生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电费方面,业主本人使用中产生的变损、线损和总分表差额由公共收入补贴;出租户使用中产生的变损、线损和总分表差额由使用人自己承担;而水费,业主本人使用中产生的跑冒漏滴和总分表差额由公共收入补贴;出租户使用中产生的跑冒漏滴和总分表差额由使用人自己承担。故存在业主和租户水电费收取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