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适时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依法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明确提出今年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地方立法要着眼急需,坚持急用先行,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今年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拟提请审议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案有22件,初次审议项目有10件,包括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预备项目有12件,包括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修改完善滇池保护条例等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其中,提出要做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一湖一条例”立法后评估总结工作,为修改完善法规提供参考,为做好其他法规的后评估工作提供借鉴。
在提升立法质量方面,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在立法内容、条文体例、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力求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全省立法工作统筹,妥善处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与州(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关系。
统筹运用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刚性实效
“对工作落实不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我们将探索运用质询等监督方式,严肃指出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提高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将有大动作。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围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改善民生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等7个方面工作安排了41项监督项目。其中包括:重点聚焦云南旅游革命“三部曲”(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我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情况、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等。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省人大常委会明确,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报告要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后跟踪督促落实审议意见,督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依法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是今年代表工作的重点之一。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配云南省应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筹备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严密组织开展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作出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按时高质量选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为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双联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将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参与,认真交办、督察落实代表提出的每一件意见建议,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围绕推动产业强省建设、聚力打造“三张牌”、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型云南建设等,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云南日报 记者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