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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弹窗广告不能成为低质信息的“放大器”
昆明信息港    03-29 18:01:3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新华社)

大家对弹窗广告并不陌生,弹窗广告是指打开网页或移动应用后自动弹出的广告,无论点击还是不点击都会出现在用户的面前。据澎湃互联网传播研究院院长鲍志恒介绍:“以前弹窗推送是一种非常规的新闻信息发布手段,有点儿像报纸的号外或电视节目遇到突发新闻时做的插播。但现在,弹窗推送出现了不少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弹窗广告甚至已经达到与各类移动应用共生的地步,用户一旦下载了某个APP,尤其是资讯类APP,源源不断的弹窗信息就会扑面而来,无论你看,还是不看,弹窗广告就在那里。这些被推送的内容中,不仅存在违背法律法规的不实新闻报道,也有为获取关注的“标题党”文章,甚至有打色情擦边球的不良信息。这些低质信息弹窗广告不但容易造成不良舆论导向,影响用户体验,部分还含有恶意插件自动下载到用户终端进行强行安装,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弹窗广告不能成为低质信息的“放大器”,规范互联网弹窗内容势在必行。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也对社会多方责任予以明确,对精细化治理弹窗广告提供政策支持。

治理弹窗广告泛滥,各类平台责无旁贷。于传媒行业而言,应更加重视新闻信息弹窗推送规范化问题,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切实保障用户权益,为进一步规范网络新闻传播环境起到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当然,对弹窗广告加强监管,不是要全盘否定弹窗广告这类内容呈现形式,而是要将其纳入规范管理下,约束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守好“保障用户权益”“传播正能量”等底线,合理使用弹窗广告形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用社会主流思想价值和道德文化滋养人心,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夏倩倩)

编辑:周硕    责任编辑: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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