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及时查处了一批疫情期间农贸市场、药店、餐馆等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不符合防疫要求等违法行为,为警示震慑相关违法行为,现将查处的部分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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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未名城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名城市场未严格落实消费者进场扫码的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因该市场经多次教育、督促整改,仍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市场立即停业整改,对其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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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群众举报:官渡区关上蔬菜交易市场内有经营户销售未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
经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当事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检查、报告等规定义务,虽然当事人多次到涉事经营部进行检查,却均未对其用于存放上述冻北极甜虾的低温冰柜进行查看。当事人在知晓发生涉疫事件后,未在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这一情况,存在重大漏洞,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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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新亚洲水晶堡分店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认真落实扫码查验、测量体温、督促进店人员佩戴口罩,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没有实名登记,也未使用“云流通公共服务”小程序进行扫码上传等问题,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跟踪检查,发现当事人依然存在没有严格按要求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问题。当事人未严格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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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对五华区挤不拢餐厅进行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检查,发现该餐厅在售的进口冷链“冷冻猪去骨带皮五花肉”未进集中监管仓,涉嫌销售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当事人“冷冻猪去骨带皮五花肉”进口冷链冻品36.8公斤,并对其进行罚款。
下一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农(集)贸市场、餐馆、药店等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昆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管控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春城晚报 记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