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昆明 正文
昆明这些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被通报
开屏新闻    04-11 14:19:31

4月11日,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主城区为主,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情况持续开展执法行动,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关停了一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市场主体,现将4月7日以来查处的部分案件通报如下:

一、餐饮店

未在餐馆入口处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从业人员未落实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涉嫌违法的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1.五华区良真餐饮店;

2.五华区官耀小吃店;

3.盘龙区双槐小吃店;

4.盘龙区欢乐牧羊人餐饮店;

5.官渡区品淳小吃店;

6.官渡区沙艳餐饮店;

7.高新区科医如哩金旺傣家餐厅;

8.高新区科锦路飞达饮品店;

9.高新区科锦路味到家小吃店;

10.经开区倪氏鱼美蛙餐饮店。

二、农贸市场

市场开办方未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市场出入口无人值守,对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场内经营户未规范佩戴口罩,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涉嫌违法的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1.盘龙区茨坝农贸市场;

2.官渡区新庄农贸市场。

三、药店

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未按规定对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未落实规范佩戴口罩要求,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涉嫌违法的给予相关行政处罚。

1.盘龙区昆明久翰商贸有限公司金实大药房;

2.盘龙区昆明康申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3.盘龙区云南省久泰药业有限公司梁源路怀德仁大药房;

4.官渡区昆明淼诺药业有限公司;

5.官渡区昆明同康商贸有限公司佳青药店;

6.官渡区东骏大药房官南城连锁店;

7.呈贡区健之佳白龙潭淏园分店;

8.阳宗海昆明华继顺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各市场主体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消费者主动配合消费公共场所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齐心协力、群防群控,共筑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开屏新闻 记者王磊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劳学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