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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不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 42项林草政务服务事项全可网上办
昆明信息港    04-14 08:27:46

  4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省林草局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完善政策体系,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省林草局承担的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从90项精简为42项,通过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更加精准地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

  云南2020年以来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定额全国第一

  省林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永平介绍,近年来,省林草局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一流的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始终把依法依规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作为重要职责,持续推进林草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2020年以来,共争取国家下达云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4048公顷,位居全国第一,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3864件,保障了1.54万亿元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要素保障。

  云南省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是林地草原,各类保护地数量多、面积大、生态功能重要、生态区位敏感、地形地貌复杂。赵永平表示,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如何实现在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物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林草部门面临的重大挑战。

  因此,针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难以避让各类保护地问题,省林草局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8部门,于2021年9月制定了《关于线性工程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在通过项目选址唯一性、不可避让性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可以以生态环境无害化方式穿(跨)越管理权限为省级及以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草原自然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这一规定填补了相关领域的制度空白和政策盲区,既提升了保护地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又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解决了重大项目落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可审批

  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在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方面,省林草局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大力精简下放审批服务事项。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省林草局承担的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从90项精简为4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由27项精简到19项。针对全省30%以上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面积均在2公顷以下的实际,为从根本上解决林地审批的痛点、堵点问题,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效能,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用地难、审批慢等“急难愁盼”问题,省林草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外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林地保护等级在Ⅲ级及以下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省级审核审批权限,依法委托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以省林草局的名义实施,着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更加精准地服务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林地要素保障服务。

  省林草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罗彦平进一步解释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委托审批,是省林草局“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属于首次创新性、探索性开展的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42项林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办理,杜绝了清单外审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部满足“一部手机办事通”要求,审批报件材料全面实现电子化,为落实“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奠定了基础。

  全力保障边境立体防控等项目

  使用林地草原

  为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复工复产,2020年3月,省林草局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复工复产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特别是涉及因生产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药品而新增使用林地,以及脱贫攻坚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的,不仅可以先行使用、“边建设边报批”,还可以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2021年7月,针对我省边境地区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省林草局又专门向8个边境州市下发文件,通过特事特办、简化申报材料等措施,最大限度、最短时间全力保障边境立体防控等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劳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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