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健升介绍,两个《条例》于2021年12月30日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25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以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和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将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基金管理、公共服务作为重点,细化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相关工作原则。该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保险工作。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业主和业主组织、物业管理区域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前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八章五十六条。该条例将对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促进居住区规范有序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产生深远影响,将推动昆明市物业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庆平主持会议。市政府秘书长郭希林代表市政府就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作表态发言,相关部门就两个《条例》起草情况和贯彻实施意见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