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植户土地租期到期,但长势正旺的蔬菜还没有收,搬还是不搬?日前,嵩明县某村就遇到这样一件麻烦事儿,双方甚至为此对薄公堂。而承办法官经过深入了解之后做出的处理方式,妥善地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今年春季,某村民小组为提高土地的整体收益,在整合土地资源后将土地对外出租并与承租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又将土地转租给蔬菜种植户。现因租赁合同到期、政策调整等原因,村小组要求蔬菜种植户恢复和腾还土地,并支付腾还土地时止后的租金。蔬菜种植户因农田中还种有大面积蔬菜尚未产生收益等原因拒绝搬离,村小组一纸诉状将蔬菜种植户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认为,案件存在层层转租,涉及的蔬菜种植户较多,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且尚有许多蔬菜还在种植,简单判处腾还土地可能无法真正解决纠纷,还会影响后续村小组对土地的管理。于是,法官在开庭前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仔细了解目前土地的使用情况,并将三个案件集中排期开庭,让排期在后的另案当事人到庭旁听庭审。
承办法官为双方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和实际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提出可行有效的建议,耐心回答解释了蔬菜种植户们的疑问和担忧。经过几天调解协商,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办法官向双方强调了签订新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租赁期限、是否可以转租以及蔬菜种植户合法合理的诉求应在合同中有所体现。之后,村小组向法院申请了撤诉,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当前,嵩明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因为政策调整、行业日趋规范等使得土地租赁领域的很多问题显现,嵩明法院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以《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为指引,及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帮助,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