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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抓拍了!昆明交警曝光一批电动车违法行为
    04-26 14:44:53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近日,昆明交警曝光了,一期电动车违法行为。

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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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任性驶入机动车道,安全隐患就已埋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严重后果难以估量。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佩戴头盔,各行其道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编辑:姚仲恒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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