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一线工作法,紧紧围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紧盯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过专项监督发现的丽江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过渡期间反馈问题整改,细化为8个方面28项具体监督检查任务,抓住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开展跟进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清除“拦路虎”、亮剑“微腐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村里过去以生猪养殖为主业,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村容会貌一度很差,如今经过大力整治,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驻古城区束河街道普济村村民老和说。
老和所说的“变化”主要是该区纪委监委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大力提倡的“开展村庄清洁·共建美丽乡村”专项行动。该活动通过在各村委会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和弘扬清廉文化活动,从而有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助推文明乡风的形成。
宁蒗县是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县纪委监委形成专项监督检查组、2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协助配合的综合监督检查模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每个乡镇一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每个村一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实际情况,深入示范村、示范点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紧盯云南省10个乡村振兴示范园之一的永宁镇乡村振兴示范园产业发展、道路建设、河道治理 、水电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全程监督,督促示范园建设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督促主责部门加强对县就业扶贫车间的产业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竖起一道道“清风”屏障。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重点对脱贫脱钩、摘帽摘责;漠视群众利益和意愿,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不结合实际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在农村产业发展问题整改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件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