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创 正文
云南发布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将持续开展“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
昆明信息港    08-09 21:57:54

8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中提出,云南将通过3年左右努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

《行动计划》明确,在2022—2024年之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将达到8%以上;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将达到25%以上,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将达到35%以上。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47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企业810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30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100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50家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了“兴主体”、“拓渠道”、“强供给”、“建载体”、“惠民生”、“优环境”6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

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激发品牌消费活力

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个转企、企升限,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给予支持。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和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关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扶服务。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在我省开设直营门店、引入品牌工厂,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加大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彝绣等民族工艺品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文旅IP。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流通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推动云南过桥米线等特色餐饮走出去,实施滇菜创新工程,提升滇菜品牌化系列化水平。

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数字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增长点扩大“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影响力,鼓励发展智慧旅游。组织企业在美团、抖音等电子商务平台以及携程、“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平台,开展“神券节”、“必吃榜”等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
同时,充分利用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南亚东南亚国家企业和商品云集昆明的商机,打造“一展逛遍南亚东南亚”平台。持续建设完善“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实现保税商品展示和完税商品交易。对各边境州、市举办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特色会展以及到我省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活动等给予支持。

促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扩量提质

进一步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发展,鼓励发展信息消费。支持各州、市开展连锁经营建设试点,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促进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昆明、德宏、红河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10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扩量提质,开展“保税展示+免税店+前店后仓+线下自提”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基础上,培育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扩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打造消费中心城市 建设多样化消费载体

支持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州、市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建设涉外消费专区。支持建设边境特色消费城市,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打造“口岸消费特色街区”。

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省推广应用,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智慧商圈”。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不断丰富社区商业业态、补齐设施短板、创新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夜间经济业态向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夜游、夜娱、夜品、夜购等消费促进活动,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 保障基本民生消费
以汽车、家电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各州、市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及下乡活动。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彩云购物节”。组织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积极整合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资源,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彩云购物节”、“云南名特小吃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

建立完善重要商品收储和吞吐调节机制,持续做好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

进一步优化营商、消费环境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

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业信用共享与应用,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体验。

此外,还支持在全国主要机场、高铁站等枢纽窗口、宣传平台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地游客来云南消费。统筹财政资金对全省促消费工作给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

编辑:周硕    责任编辑:徐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