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近日,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云南省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的通告》,公布了省级项目7项,省级部门项目31项,总计38项。
从通告来看,省级项目包括“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平安县(市)、双拥模范城(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无毒”示范县,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省级部门项目包括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全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全省卫生城市(县城)、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省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全省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等31项。
通告称,按照《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厅字〔2022〕23号)和《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的通知》(云评组发〔2022〕3号)“创建示范活动实行目录管理”的要求,现将我省经批准的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各地区各省级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内的项目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合理、与时俱进的考评指标体系,不得任意设置子项目,不得任意扩大创建示范范围,不得借机开展表彰活动。
各地区各省级部门开展新的创建示范活动,需归口报省委、省政府按程序审批后实施。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