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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三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昆明信息港    08-18 18:09:49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毛文蕾 8月18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保障就业资金稳就业、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生促就业和鼓励自主创业带就业三条举措,旨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在保障就业资金方面,要求落实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补助政策,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1500元,支持1.5万名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此外,安排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经费200万元,支持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实践基地建设,并继续实施“三支一扶”政策和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对到边境县和藏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还将免除和延长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偿还期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

在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生促就业方面,先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后落实针对企业的社会保险“降、缓、返、扩、补”等系列稳岗纾困政策。并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除此之外,不仅要支持创业带就业,安排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还要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对纳入全国示范项目范围的给予5000万元奖补。支持打造云南特色劳务品牌,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在鼓励自主创业带就业方面,做到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免除反担保,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此外,省级安排资金1800万元,支持600名大学生创业,给予高校毕业生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以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扣减税费;以及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以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税费。最后,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给予财政奖补,推荐免费入驻省级孵化平台。

编辑:苏雯芊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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