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热线直播现场 供图
省财政如何支持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8月18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武率队做客《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时就相关内容作了介绍。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5.82亿元,支持各地按月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切实兜牢兜实社会救助网底。
——动态调整兜底保障标准。2022年,继续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同比提高6%,由659元提高到700元;将农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提高12%,由4770元提高到534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按同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由上年的856.7元/月提高到910元/月)安排、照料护理补贴仍按2021年标准确定,实现应保尽保。
——继续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2年,省财政继续安排7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确保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20年5月1日起,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 一、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0元和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和70元。
——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近年来,省财政厅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实现“社会救助资金银行一体化发放系统”全覆盖,迅速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拓宽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渠道等四个方面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今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纳入全省“一卡通”发放。(云南网 记者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