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要求,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指导用人单位最大程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切实保障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四部门”)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联、工商联要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纳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范围,抓实抓细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畅通受理渠道,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劳动者身心健康,筑牢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屏障。
四部门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持续改善劳动条件;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加大班次轮换频率、减轻劳动强度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