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创 正文
百日行动丨嵩明警方半月内抓获13名“帮信”嫌疑人
昆明信息港    08-25 18:06:41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日前从嵩明县公安局获悉,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嵩明警方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近半个月内,该县公安机关先后抓获13名“帮信”嫌疑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据介绍,13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分别于8月9日、11日、18日、19日、24日落网,目前,相关案件正在有序侦办中。

警方表示,“有偿使用闲置银行卡!300元/天日结?”看似轻松的挣钱方式,有可能让你成为不法分子的“同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切勿将自己办理的对公账户、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出借给他人,这不仅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与金融活动,还可能将自己拉入犯罪泥潭。如不用或丢失,应及时注销或者挂失,不可随意丢弃。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

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有哪些类型?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其他还有: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等行为;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行为;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行为。

编辑:韩严    责任编辑:袁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