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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采取“内外双审”的方式审核学科类培训材料
昆明信息港    09-15 22:16:20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9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官网了解到,云南省教育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实施细则》包括6个章节、26条内容,旨在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等管理,确保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

此次拟定的《实施细则》适用于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审或选用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包括用于线上、线下的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以下简称学科类培训材料)和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的培训材料(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材料)。

《实施细则》提出,全省学科类培训材料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和线上学科类培训材料的审核、管理以及对问题材料的处理、处置等工作;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州市线下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线下学科类培训材料的审核、管理以及对问题材料处理、处置等工作。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同级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行政部门对其培训材料进行监管。

《实施细则》要求,培训材料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培训材料审核人员除应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科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审核人员资质要求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一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审核专家库。

同时,学科类培训材料将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对线上学科类、线下学科类培训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行政部门开展抽查。

在监督检查方面,各级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当公开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组织专业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编审人员资质、内部审核、选用使用、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应督促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发现线上培训机构培训材料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及时将线索移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编辑:苏雯芊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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