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丽朱 为支持红河州、普洱市做好洪涝泥石流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9月17日,省财政厅紧急下达红河州2000万元、普洱市500万元,专项用于洪涝泥石流灾害应急救援、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防范、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及恢复重建等支出。
通过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整体联动,做好库款调度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尽快到位;同时,指导红河州、普洱市财政部门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在核查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工作重点和紧急程度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全力保障各项救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