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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昆明信息港    10-11 19:02:33

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毛文蕾 为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人才定义及分类、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与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分别对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发挥知识产权人才作用和引导知识产权人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7项、5项措施。

为全面发挥知识产权人才的作用,积极推进促进人才发展,《办法》提出7项措施,包含将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纳入省市场监管专家库和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技术调查官遴选范围,被遴选为技术调查官的人才,参与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工作;面向知识产权人才举办研修班,优先推荐优秀人才参加高层次人才培训;为知识产权人才所在单位应为知识产权人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改善工作学习条件;对实务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培养,促进其向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晋级。

为促进云南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引导知识产权人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办法》提出5项措施,包含建言献策,为决策部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参与各类知识产权研究,形成知识产权研究成果;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发挥传帮带作用,带领所属团队完成各类知识产权项目,提高团队人员的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参与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与产业、企业精准对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推广知识产权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

此外,《办法》将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分为云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云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共3类。同时,将以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更加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更加有力的保障举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育、认定、服务、管理、使用工作机制,为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近年来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省知识产权局自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2名、高层次人才49名、实务人才92名。

编辑:钱嘉榀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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