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改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省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通过补助、奖励、贴息、风险补偿、基金5种“硬核”方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补助方式包括:通过前期费用补贴和以奖代补引导社会资本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年末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定向费用补贴;对在山西省内注册并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原始权益人和新设立或新引进的优质公募REITs基金法人机构给予补助。
奖励方式包括:2023年开始,对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交金额增量全省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境内外上市或挂牌企业给予10万—300万元奖励。
贴息方式包括:2022年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实际贷款利息按照45%和25%两档分级予以贴息,且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上浮5%,以后年度对贴息额度进行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风险补偿方式包括:对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上年小微企业贷款新增量的0.1%或上年借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新增量的0.2%给予风险补偿;持续提高普惠型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标准,2022年提高到在保业务额的2%,“十四五”末提高到5%;督促各级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统一降至1%以下,对疫情期间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
基金方式包括:更好发挥太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省级推进企业上市倍增投资基金;设立首期规模为3亿—5亿元的省级天使投资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参照设立天使投资基金;设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首期在省内选择4个市作为试点;以委托贷款方式发放乡村振兴产业周转金,单笔支持额度为300万—2000万元,银行自营贷款按不低于1∶2比例配套发放。(中国财经报 赵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