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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实现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
昆明信息港    10-24 08:55:14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10月21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双凤派出所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贵州籍学生宋某制发居民身份证,完成云南省公安机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首单业务。

“太方便了,节省了回去办证的时间和往返交通费。”在昆明市第三十一中学就读的贵州籍学生宋某,因疫情无法回到户籍地派出所申办居民身份证。在父母的陪同下,宋某到现居住地的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双凤派出所提出办证申请,民警按照程序为其进行办理,宋某当天下午就领到了证件。

据悉,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确定昆明市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地区。10月21日起,昆明市辖区所有派出所均可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办理条件: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等省(市、区)的户籍居民,在昆明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须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受理流程: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证件领取: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编辑:戴至荷    责任编辑:钱嘉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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