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心理治疗”项目正式纳入江苏省医保支付范围,在全省统一执行。政策显示,心理治疗在不同类别医院的医保支付标准不同,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实际收费超过医保支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负担。
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非江苏首创。广东于今年5月第一次将心理治疗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随即北京公布34个社区心理咨询室纳入医保。目前,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仅为地方政策,并未全国推广,但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具有积极重要的示范效应。
根据最新发布《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统计显示,我国患抑郁症人数为9500万,每年大约有11.2万抑郁症患者自杀;87%抑郁症患者会选择公立综合三甲医院和精神专业医院就诊,公立、权威医院和医生,成为我国抑郁症患者治疗时的优先选择。
但现实是,虽然我国大部分治疗心理疾病药品已经纳入医保范围,但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却都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导致心理疾病患者主要依靠药物治疗,缺乏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康复治疗。而在大城市,资深心理专家一次咨询、治疗费用高达上百元,心理治疗需要长期过程,累积的费用对于普通家庭也是不小的开支。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最为直接的意义在于减轻患者及家庭经济负担,避免部分患者因高昂治疗费用,放弃治疗,让更多患者打消“费用有压力”“治疗有顾虑”的困扰,能够有底气走进医院,接受正规心理治疗。
长期以来,我国心理疾病得不到公众足够正视,普通民众将心理疾病称为“精神病”“神经病”,多有贬低含义。在观念上不重视、行动上又羞于治疗,讳疾忌医事件频频发生,最终导致部分患者选择极端方式寻求“解脱”。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提示、消除民众对于心理疾病的歧视和病耻感,向社会发出积极信号,心理疾病如同感冒、发烧,只是人的一种正常疾病,人人都有可能患病,公众无需有任何心理负担。让公众正视心理疾病,转变观念,这样更加有助于引导心理疾病患者就医咨询和康复治疗。
目前,广东、北京和江苏三地制度性“试水”心理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无疑为后序更多省份加入提供参考范本。作为边疆省份的云南,相关医保部门应及时对三地有关政策、实施效果、报销比例等情况开展先期调查研究;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我省心理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夯实全省心理健康物质、人才基础,为政策落地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各方条件成熟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适时推出符合云南省情的“心理治疗医保支付”政策,让我省更多心理疾病患者,尤其是抑郁症患者,既得到更好更及时的医治,又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朱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