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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安全用药月启动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11-10 18:37:42

安全用药,事关人民身体健康。11月10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监局同步举行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凝聚安全用药社会共治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于11月10日至12月9日举行,本届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将开展“药品安全论坛”;举办“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活动,激发广大执业药师争做公众安全用药守护者的热情;组织社会公众走进实验室,展示“两品一械”监管成效;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多渠道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举办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及供应保障能力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全省16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9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结合实际,同步开展2022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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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以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聚焦安全与发展,以“高质量发展、药监在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推进“六大行动”(基层党建“标兵”行动、疫情防控“保障”行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风险隐患“清源”行动、药械科创“加油”行动、服务企业“暖心”行动),深化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出色完成代表国家接受世界卫生组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新冠疫苗、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等重大任务,始终坚持“药剑”高悬,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成效显著,全面提升了监管能力,“药监慧眼”工程全国优秀案例排名第二,获批疫苗批签发机构实现“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

今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十条禁令”——

严禁违反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严禁行政许可清单外增加审批事项、增加申报材料、延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门槛。

严禁在行政许可、审评核查、监督管理等方面增加附加条件。

严禁干预审评审批、审核查验、检验检测、监测评价、日常监管、稽查办案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严禁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严禁违规收费、罚款、索要赞助、借用占用企业财物,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培训,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干预、插手企业产品推介、行业交流、招投标等商业经济活动。

严禁收受监管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

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监管执法工作秘密。(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左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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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奕然    责任编辑:谭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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