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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底 云南省市场主体比去年底净增72.54万户
昆明信息港    12-10 10:33:41

12月9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介绍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市场主体量质齐增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监管机制创新,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随着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各类市场主体在滇投资兴业信心不断增强。截至1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达到483.51万户,较2021年底净增72.54万户,同比增长19.62%,实有企业数突破百万大关,达101.14万户,增长了14万户,是“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量的两倍,实有“四上”企业18171户,同比增长13.36%,市场主体量质齐增。

49条具体措施为企业减负

10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的着力点与之前出台的惠企纾困政策有何不同?对于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有什么意义?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补助、减负等政策支持,本质上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通过优化政府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若干措施》聚焦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围绕破除隐性门槛、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涉企服务、加强公证监管、规范行政权力5个方面,以23项任务49条具体措施为抓手,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全省市场机制建设展开,着力推动政府从审批管理的视角转为服务企业的定位,从“官本位”到“店小二”,减少政务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

今年以来,为充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商事领域改革,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21家省级部门组成了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与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百日攻坚专班合署集中办公,聚焦要素保障,主动靠前服务重大项目,24小时在线协调,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依法合规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截至11月30日,1260个省级储备重大项目开工率达90.87%,累计完成投资4029.06亿元。

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走访服务企业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从招商引资到项目落地再到建成投产,全过程全链条提供“保姆式”暖心服务。打造提升线上线下两个门户,建设政务服务全省一张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全程网办率达70%。全省州(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实现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全覆盖。 (昆明日报 记者冉光雯

编辑:黄彩英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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