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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力争每年引进不少于20家“链主”企业
昆明信息港    12-17 23:04:44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实施招大引强专项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包含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引进“链主”企业和优质总部经济、强化省级部门带头招商等10项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云南招商引资质量。


《措施》明确,将围绕重点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每年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支撑能力强、财税贡献大、吸纳就业多的优质产业类项目100个以上(其中,新材料、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各10个以上,现代物流、文旅康养、出口导向型产业项目各9个以上,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各8个以上,铝材深加工、硅材深加工产业项目各5个以上)。

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聚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关键环节,力争每年引进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广、集群效应大的“链主”企业不少于20家。鼓励大型中央企业在我省新设立一级子公司,并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研究制定吸引总部经济的政策,力争每年引进优质企业总部不少于20家。

按照“一个产业+一个产业招商方案+一个人才招引方案+一套产业支持政策”,针对重点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推动重大招商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强对州、市及园区的指导,引导重点产业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科学合理布局。力争引进一批领军企业、集聚一批优秀人才、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带动一批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招商质效。

《措施》提出,要针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及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优质总部企业,建立重要目标企业库。要紧紧围绕产业强省目标和重点方向,瞄准目标企业,进一步提升招商项目专案化、定制化、产业链化,围绕对全省重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关键作用的大企业、大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为加强招大引强要素和服务保障,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一企一策”进行扶持,支持产业链主导企业以商招商,落实我省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建立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每个招大引强项目“专人盯”、“专班促”。同时,还要将招大引强纳入招商引资考核体系。《措施》提出,将从2023年起统筹安排资金,对上一年度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州、市给予招大引强激励经费奖补,支持精准招商、重大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等前期工作。

编辑:徐毅杰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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