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秩序,自12月8日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针对药品价格波动问题,在辖区内52家药店开展价格执法大检查行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加强药品价格执法检查,第一时间对辖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转发《关于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督促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重点关注辖区内零售药店及线上平台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销售情况,确保药品经营单位做到公示价格,明码标价。
紧盯群众投诉举报。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药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深入核查经营者销售成本和价格行为,比对进销差价,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的,将严格依法查处。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在日常检查中持续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如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经检查,空港经济区暂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但辖区药店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等药品涉疫相关药品存货较少。下一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监管,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