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1日举行的昭通市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昭通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扛起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紧紧围绕赤水河、渔洞水库和以金沙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治理,把河湖长制作为昭通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重要抓手,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昭通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剑锋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市河湖保护治理成效显著,赤水河(昭通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27个河库通过2022年省级美丽河湖初审、位列全省第2名;全市地表水50个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94.0%,1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渔洞水库等1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7位、成为全省唯一进入前30名的城市。
昭通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下游、赤水河源头,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源头防线。为坚决扛起河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昭通市建立了推行河湖长制的领导体系、河(湖)长体系、督察体系和基层巡河护河员队伍体系,实现全市393条河流、207座水库河(湖)长全覆盖。2017年以来,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库43万余次,3220名基层巡河护河员,守护在河湖“最前线”,其中乡级河长苟远松被评为全国优秀河长,村级河长杨敏被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评选为“最美河湖卫士”,基层巡河护河员谭邦照、陈克林被全省通报表扬。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昭通市在印发河湖长制6项制度和4个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河湖治理举措,在全省州市级率先出台“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河(湖)长+警长”机制、创新开展 “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行动、创新实行 “河(湖)长+校长”机制、创新组建金沙江(昭通段)水域综合执法队伍,构建起了特色治水、兴水、管水新格局。其中,“河(湖)长+校长”模式作为全省河湖长制“典型引路法”进行推广学习,并作为云南省河湖长制典型经验推荐至水利部。
为确保河湖保护治理取得实效,昭通市委书记、市长既挂帅又出征,分别担任渔洞水库、赤水河市级湖长、河长,带头扛实责任,以“一河一库”为示范,引领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全市狠抓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通过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推进“两污”治理、绿色产业等“六大行动”,赤水河(昭通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紧紧围绕“退、减、调、治、管”要求,统筹推进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治理,渔洞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在Ⅲ类标准及以上。深入开展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河湖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昭通市不断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和技术保障,编制完成“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库健康评价报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采砂专项管理规划,划定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51条河流管理范围并埋设界桩,建成昭通市河长制及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昭通“河长通”巡河APP软件。通过完善共管共治机制,市、县两级分别与周边跨界河流市、县建立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实现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
如今,随着《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印发施行,《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等涉河库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实施,全市河湖管护法治化水平实现大幅度提升。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10起,破案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长江禁捕工作战果位居全省前列。(云南网 记者沈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