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晓莉) 1月12日,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疾控中心”)发布提示,春节长假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明显加大,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随之增加,建议市民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接种疫苗仍然是防控新冠病毒最主要、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之一。当前,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并于2022年12月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接种工作。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接种时需要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6个月及以上。按国务院印发实施方案的要求,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是指采用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按照一定的接种时间间隔接种的剂次,为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同时考虑安全性所采取的一项免疫策略。通俗来说,新冠病毒疫苗分为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等不同的生产工艺,它们之间可以按照规定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目前,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已用于美洲、欧洲、东南亚部分国家和地区,并被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
近期,在原有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基础上,云南省又引入两款新冠病毒疫苗,分别是吸入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和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目前这两种疫苗只能用来做加强针。
现阶段可供云南省居民使用的加强针疫苗共有5种,分别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疫苗(CHO细胞)、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和吸入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省疾控中心提醒,如果经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明确近期曾感染过新冠病毒,近期不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