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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聚焦打通“生命通道”
昆明信息港    02-23 16:58:56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劳学丽 实习记者周妍小丹 “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消防车通道建设要符合城市建设发展,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要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等规定。”在2月23日上午举行的《昆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马晓玺表示,《实施细则》对于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起到推动作用。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现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将严重影响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如若救援不及时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消防法》设定了处罚条款,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消防车通道建设要符合城市建设发展,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要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把打通“生命通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采取集中发布治理通告、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集中划设、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检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辖区道路“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等措施。

例如聚焦本地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统一印制并发布通告,指出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明确划分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投诉途径及处理方式。

各级各部门根据有关工作标准,对新建建筑、社会单位、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消防车通道,规范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编辑:李丽朱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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