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降警情、控发案、多破案、勇争先”大竞赛工作部署要求,嵩明县公安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以实干实绩不断巩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月26日晚,龙保派出所根据研判线索,主动出击,在嵩明杨林成功抓获妨碍信用卡管理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1岁,云南省寻甸县人)、王某(男、23岁、云南省寻甸县人)、普某(男,20岁,云南省寻甸县人)、宴某(男,23岁,云南省嵩明县人)、钟某(男,22岁,云南省水富县人)。现场查获用于涉嫌犯罪的工商营业执照50套,该案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6万余元。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何某等5人对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收购办理银行卡进行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进行社会及公务活动管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制作使用的合法性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的依赖性。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广大民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贪图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支付账户出卖或出租给他人使用,更不要为了获得佣金,为犯罪团伙转账洗钱成为他们的帮凶。(昆明信息港 记者合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