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36项重点任务,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新增一批粮食应急加工、储运及保障中心。加强生猪稳产保供,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合理水平。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将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87.1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930万吨以上;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万亩,扩种油菜45万亩。
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370万亩以上,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构建现代化高原立体水网。做好农田水利与灌区骨干工程有效衔接,将灌区建设成高标准农田,推进灌区节水管网工程体系覆盖。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举措,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鼓励实行发展类的补贴,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同时,加大脱贫县主导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深化沪滇协作,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
为更好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5%、15%以上,实现人均纯收入低于8500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更多农民工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320万人以上。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聚焦粮食、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等“1+10+3”重点产业,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培育引进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重点发展一批“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突破7000家。
推动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制定出台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性政策措施,推进200个省级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数字种业等,高质量建设20个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等乡村旅游品牌目的地,推出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发展“生产基地+电商”区域性行业电商平台,大力推动“云品出滇”。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开展绿美乡村建设,新增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绿美村庄,开展农村“裸房”风貌整治。高质量建设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加快农村地区4G深化普及和5G创新运用;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智慧农业、信息惠农服务发展。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壮大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省优、县强、基层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