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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发布通告:这些人员请立即回国返乡
“东川110”微信公众号    05-17 22:40:37

5月16日,东川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敦促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限期回国返乡的通告》,详情如下:

东川区发布通告.png

东川110微信公众号截图↑

关于敦促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限期回国返乡的通告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东川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告敦促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东川籍人员在2023年8月10日前回国返乡,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不听劝告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公开曝光。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东川籍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二、"两卡"惩戒。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一律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业务,且五年内不得开办新的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政审从严。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公安机关在其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时,一律从严审核。

四、限制出境。对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一律列管列控并报请法定不准出境,对其直系亲属办理出境业务时一律从严审核。

五、取消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取消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限制其直系亲属申报优惠、福利、补助等。

六、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主动回国返乡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对拒不接受劝告的,除严格执行以上惩戒措施外,公安机关将追查到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通风报信、出具虚假证明,包庇纵容跨境违法犯罪,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藏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东川警方劝告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东川籍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早日回国争取从宽处理。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家属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督促其回国返乡。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线索,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查证属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成功劝返的,将视情给予奖励。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871-62128110

东川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编辑:邓国梅    责任编辑:刘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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