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布了昆明5月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其中,9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
5月中旬,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安宁市和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开展统一卫生监督水质抽检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要求,此次游泳池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游离性余氯、浑浊度、pH值等6项指标,监督抽检86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游泳场所水质合格77家,不合格9家。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9家不合格游泳场所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游泳场所5月份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9家)
辖 区 单 位 名 称 不合格指标 处置措施
五华区 云南泳术道体育服务经营有限公司 2号样大肠菌群>200.5,国家标准不得检出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0.99倍;pH值低于国家标准 行政处罚
五华区 云南好恒健身有限公司长虹路分公司 2号样大肠菌群>200.5,国家标准不得检出 行政处罚
西山区 昆明丰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号样大肠菌群200.5,国家标准不得检出 行政处罚
西山区 云南力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1号样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1.4倍 行政处罚
盘龙区 昆明朴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超过国家标准1.03倍,尿素超过国家标准1.41倍 行政处罚
盘龙区 昆明晨然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3.49倍 行政处罚
官渡区 云南创豪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新路店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1.67倍 行政处罚
五华区 昆明云泊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1.66倍 行政处罚
五华区 昆明昌恒健身有限公司 尿素超过国家标准0.65倍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