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来源:云南发布
6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开好局、强信心、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第四场——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提到,今年1至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9.7亿元,剔除去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一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4%。而今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预计达到1198亿元,连续10年居财政支出首位。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今年1至5月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具体表现为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今年1至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9.7亿元,剔除去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这一不可比因素后,增长5.4%。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增值税(地方级收入)快速增长,表明云南的工业生产恢复向好,消费需求扩大向好。
今年以来,中央已下达云南转移支付3886.5亿元;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额度978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4.3%;下达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资金342.3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8.27亿元,极大增强了云南财政保障能力。
集中财力稳投资促发展
支持经济稳进提质方面,支持产业发展旺起来。年初预算安排302.7亿元,支持实施产业强省战略,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特别是安排38.1亿元科技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支持基础设施强起来。安排综合交通领域财政资金570.85亿元,其中具备下达条件的544.49亿元已全部下达,推动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重大项目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122.74亿元,保障滇中引水工程、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园区基础设施、智慧口岸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支持内需消费活起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旅游文化等消费,特别是在去年支持发放彩云消费券、文旅消费券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支持如火如荼的“彩云购物节”。
助企纾困发展
优化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5月1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4年底。
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实施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9条措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专精特新领域。扩大面向“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覆盖面,截至5月底,26家机构新增担保户数3.3万户,新增担保金额123.4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将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从6%—10%提高到10%—20%,壮大经济活动“细胞单元”。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就业方面,安排资金30亿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技能培训促就业。教育方面,今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预计达到1198亿元,连续10年居财政支出首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奖补机制,支持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今年全省预算安排社会保障相关资金1068.79亿元、卫生健康资金747.62亿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
住房保障方面,今年已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8.6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居民18.18万户;下达补助资金9亿元,支持实施4.3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另外,针对云南今年旱情,下达2.67亿元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抗旱救灾。
※热点问答
问:现在正是新的毕业季,请问财政部门在支持就业方面有何举措?
答:目前,省财政已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达30亿元,加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等,支持就业创业的资金已达52亿元,全力支持做好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达5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超1500万人以上,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的目标任务。
问:今年已经出台了哪些税费优惠政策,未来还有哪些措施值得期待?
答: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归纳起来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连续性,对一些政策作了延续;二是突出精准性,对一些政策作了优化;三是突出制度性,对一些政策作为制度性长期实施。其中,在延续方面,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将降低失业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问:财政部门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今年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91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65亿元,增长3%。目前已累计投入相关专项资金691.9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78.27亿元,总量居全国第一;安排省级衔接资金80亿元,较去年增长3.9%;已下达脱贫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5.85亿元(含衔接资金),提供了坚实的“粮草军需”保障。此外,2022年,推动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48.38亿元,占比达10.4%,较目标任务高3.4个百分点;2023年截至目前支出22.5亿元,占比达14.5%。(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庞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