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昆明 正文
判刑61人重刑率达42%,挽回损失1.05亿元 昆明法院重拳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昆明信息港    07-06 08:22:21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 “自2022年4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昆明两级法院持续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相关专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专项工作通过了中央、省市专项办的验收,综合考评排名全省第一。”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昆明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5件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昆明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的6类养老诈骗犯罪,从严从快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在已判刑的61人中,重刑率达42%。全市法院突出追赃挽损,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已追赃挽损1.05亿元。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昆明中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等3个涉养老诈骗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为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供了长效机制。全市法院积极参与重点行业整治,通过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助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

此外,全市法院还广泛结合“普法强基”“法律六进”“反诈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养老诈骗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组织现场活动102场次,制作、发放宣传品38000余份。通过“两微一端”、抖音等线上平台推送养老诈骗防范指南、典型案例、法官说法等网络宣传作品1600余条,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1.4亿余次,覆盖人群25万余人次。

两级法院与公安、检察、金融等机关单位联合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公交、地铁等公共空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视频等,壮大宣传声势,凝聚养老反诈共识。各法院还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专用线索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线索,全面打响反诈人民战争。 

典型案例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 以办社保为名行诈骗之实

案例1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龚某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以可以办理低保、高龄补贴等为由,骗取叶某某等3名老年人财物共计1.9万元,后挥霍使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扣押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相应钱款。

案例2

2022年4月22日,被告人张某某在石林双龙广场处,自称曾是社保局副局长,已退休,可以帮被害人杨某购买保险,每月可以领取370元,但需要请人吃饭送礼,以此为由从杨某处骗取200元。另外,张某还多次冒充政府领导,骗取李某某等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1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违法所得2300元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

以办理低保、高龄补贴为名行使诈骗之实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案件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冒充政府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老年人希望尽快获得社会保障的心态和对相关社会保障制度不了解的特点,以代办低保、养老保险等名义骗取老年人保险费、材料费、手续费等,属于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之一。

老年人一般对政府工作人员较为信任,也比较相信“找熟人、走后门、出钱请托办事”的“门路”,加之不愿意亲自到政府部门办事的心态,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法院提醒老年人,在提高警惕的同时,要树立依法办事、依规办理理念,办理社保等业务时应到正规部门,不可贪图一时便利以免陷入“养老骗局”。


编辑:曾子芮    责任编辑:孙红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