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水质 本报记者 杨峥 摄
本版插画图表由云南日报美编 张维麟 赵行伟 绘
远处群山叠翠,近处绿水逶迤。暑期,云南游人如织,金沙江沿岸壮美的生态画卷令人陶醉;泸沽湖之滨,游人泛舟湖面,享受入秋的惬意时光。
这是大自然给予云南的馈赠,更是全省倾力保护的结果。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攥紧治理之拳 守护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十四五”以来,我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高颜值和发展高素质齐头并进。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家下达我省的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开创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省各地深入探索,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突破。
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上的西观桥断面于2018年被列为长江保护修复12个重点整治的劣V类国控断面。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等专项督察,将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作为整改事项,并明确提出2020年脱劣的目标。
楚雄州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狠抓西观桥断面水质,坚持全流域治理“一盘棋”。“经过不懈努力,西观桥断面于2019年提前一年达到了Ⅳ类水质目标,2020年治理措施不断发挥效益,水质稳定达到Ⅳ类,2021年水质进一步改善。2022年所有监测指标均达到Ⅲ类,实现由劣V类水提升至良好水体的转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赵胜祥说。
东河发源于保山市隆阳区东北部,在隆阳区境内全长95.4公里,流域面积1481平方公里。2021年之前,东河流域水污染严重,曾经的“母亲河”变成了纳污河。
2021年以来,保山市委、市政府将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作为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交给保山市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提出6个方面42条治理措施,举全市之力推动东河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随着系统治理、截污控源、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从东河之问到东河之治,再到东河之美,保山市正在瞄准这一目标奋力推进。
筑牢保护之基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科学谋划、精准治理和强力攻坚。
2022年,我省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
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督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把“利剑”,我省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措施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截至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昆明市长腰山过度开发等2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督察反馈的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31个问题的整改正加快推进;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率达96.9%。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连,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今年3月1日起,《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当前,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承载着拓展和延伸攻坚战广度和深度的重要使命。2022年11月,《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明确了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着眼未来,我省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清洁美丽云南。(云南日报 记者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