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介绍,《规定》共7条,其中从保持文明观赏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文明拍摄、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鸥粮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人们文明观赏,倡导在陆地区域投喂符合标准的鸥粮,既能保障红嘴鸥越冬期间的食物需求,又能保护和保持红嘴鸥作为野生动物的习性不被人为破坏,保留人鸥间的文明和谐互动。同时,明确观赏红嘴鸥的三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界定,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庆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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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首次创新探索
“小切口”地方立法
本报讯 记者杜仲莹报道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制定实施是昆明市“小切口”地方立法的首次创新探索,同时也是目前全国第二例单一野生物种保护的“小切口”立法,充分体现立法的地方特色。
《规定》直奔主题,充分考虑昆明多年来在红嘴鸥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实需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保护管理工作的难点,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小切口”地方立法“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小快灵”的特点。
“相对于立法结构完整、调整内容广泛的‘大块头’立法,‘小快灵’立法的立法形式简单,立法难度低,立法速度快,并能有效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说,“制定一部‘小快灵’法规,就是要精准立法、精准施策、精准破题,能够解决一到两个具体问题,就说明立法起到了效果。”《规定》通过“小快灵”的立法方式,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创新作为,对维护昆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虽篇幅不大、起草过程高效,但高标准、高质量的立法要求却丝毫没有降低。从前期调研、立项、起草到提请审议仅用时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