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自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引导企业树立“诚信为本、安全发展”的经营理念,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企业安全生产要素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推动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转变,推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深度融合转变,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营造“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的安全生产环境。
实施安全生产“一企一档”信用管理,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依托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和“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行业基础数据,引导各县市区利用信息化系统采集安全生产要素信息数据,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填报、更新企业规模、类型、从业人数、“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信息、经营信息、生产信息等基础数据,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形成“一企一档”,实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同时,采用“线上监控+线下检查”的方式,辨识企业安全生产潜在风险隐患类别及等级,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风险管控措施、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本质安全。
开展安全生产要素评定,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信用分级评价标准,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事项进行全要素安全信用评价,将企业信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级别。按照“重点盯守四级、重点监管三级、一般监管二级、服务指导一级”的原则实施分级监管、差异化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公共服务、适用政府财政性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其中,对一级、二级信用主体采取守信激励措施,适当减少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依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轻处罚;对三级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对四级信用主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列为年度监督检查必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提升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同时监管业务处室根据日常监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巡查检查以及隐患复查整改情况等实际情况,采用逐级升降的形式进行动态管理,引导企业主动、积极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提升信用等级。2022年以来,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万余家,整改隐患6.5万余项,截至目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8%,死亡人数下降19%。
加强安全失信企业曝光治理,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将企业安全失信行为及安全管理情况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曝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为原则,结合昆明市部署开展的“百日攻坚”和“重大事故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突出、整改不力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露脸”曝光,2022年以来,挂牌督办303项重大事故隐患,立案查处327件,罚款金额2083.75万元,持续强化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效果,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者利剑高悬”的浓厚氛围,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