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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民意 硬举措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
昆明信息港    10-31 09:33:39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修订执行的第一年,10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带队对《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官渡区、嵩明县,现场查看水产品和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屠宰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业合作社、冷库等,实地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开展及农产品生产、储存、交易等全环节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在此次实地检查前,执法检查组首次通过新闻媒体和市人大常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向市民和市人大代表发放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问卷。同时,市、区两级人大联动,发动农业农村委专业代表深入田间地头、农产品市场、运输物流企业调研,广泛了解全市贯彻执行《安全法》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健全

  近年来,昆明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发展。目前,昆明市、县两级均设置监管机构,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乡镇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全市建成县级网格化管理组织17个、乡镇网格组织106个、村级网格1193个,1444名村级协管员履行监管责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全市乡镇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基地、产地储存日常巡查、抽样检测农产品65338批次,合格率99.96%。

  同时,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分层分级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建立市级监管名录1780家。加大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抽检频次,推进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三同步”,及时公布抽检不合格信息并依法处置。全市强化对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重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管,重点检查进货票据、进货查验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及检验检疫证明等资料,督促农产品经营者严禁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督促农贸市场对入市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

  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抓好网络销售监管。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督促各平台依法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制度。结合“你点我检”活动,聚焦群众关注,开展网络食品销售线下抽检,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多多买菜、美团等平台不在昆明的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件2件。

  全市推广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10大名品”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上线国家追溯平台,引导其他生产主体自觉纳入追溯管理。目前,全市1205家生产经营主体、581家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上线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4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场内经营户上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质量安全贯通种植养殖全过程,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截至目前,全市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73892张,带证上市农产品377204.3吨。

  打好农安执法组合拳。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立案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案件20件,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食用农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75件。为加强风险防范,全市定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监督。

  定量抽检市场环节农产品 合格率96.92%

  为保障消费安全,全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开展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技能竞赛,提高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水平。目前,全市3家市级和8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和能力验证;86个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开展定量检测工作。昆明将全市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生产主体全部纳入主体名录,将其生产经营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纳入监测范围,针对种植、养殖、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小宗产品不落空、重点品种定期检、其他品种轮流来,确保监测范围全覆盖。同时,按计划实施监测,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定量抽检产地农产品8414批次,合格率99.67%;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定量抽检市场环节农产品8725批次,合格率96.92%。

  299个生产基地纳入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名录

  昆明促进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落地,从源头上产出更多绿色、优质的农产品。目前,全市已制定农产品相关地方标准30项、行业标准10项、团体标准16项、企业标准166个。同时,强化标准推广应用,以绿色优质为品质发展方向,积极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高效低毒农药、兽药使用,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目前,全市299个生产基地纳入了市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名录;21家企业入选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218.35万亩。全市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创建13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41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1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石林利民人参果协会的人参果种植基地被评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昆明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农业绿色有机认证,强化证后监管。目前,绿色食品累计有效64家249个产品、有机农产品累计有效145家599个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10家11个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3家5个产品。实施了东川大洋芋、石林人参果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全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

  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追溯,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要发展规模生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全市农业规模化、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水平;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维护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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