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张 伟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彭华芳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
任命李 莉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提请
决定免去:
何毅刚的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杨明俊的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亚迅的昆明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陈剑平的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寸 东的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闫晓陵的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 净的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免:
任命段庆颖为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 谦为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彦彦为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 忠为昆明市商务局局长;
王志敏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徐瑞林为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袁亭聚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三、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齐晓勇提请
任命:
郭 松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徐 斌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 力的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波提请
任免:
任命彭 韬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邓林春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薛昖佳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世超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孙 燕、李玉仙、李瑜萍、张薰文、金思含、姚 琳、聂 华、符雅琪、董 亭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乔 杨、侯 佳、张浩林、曾庆娟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