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和唯一特大城市,一直以来是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行者”。近年来,昆明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安排部署,紧扣“两个健康”创建试点重点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奋力“当好排头兵”为目标,着力打造新时代“两个健康”昆明样板。
扎实推动创建试点工作
昆明市高度重视“两个健康”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工商联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认真履职尽责,勇于开拓创新,在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汇聚强大合力、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市在牵头抓总层面,成立了13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市)区均成立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上下“两个健康”同创互促格局全面形成。建立完善创建试点的领导协调、走访联系、联合联动、问题建议直达、考核评比“五项机制”,将促进“两个健康”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与政法部门搭建“1+2+4”法律维权服务体系,与政府部门联系搭建“工商联+N”经济服务体系,创建试点工作合力全面形成。
在政策保障上,昆明市先后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1条、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30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16条、稳增长24条、稳经济25条、稳楼市25条等政策举措,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更趋完善。
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
为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对昆明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昆明市加大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力度,各级各部门在出台政策文件时,必须充分听取企业、商会意见建议。
企业、商会参与制定出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启动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掀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把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作为第一感受,营商环境从1.0提档升级为4.0,作为唯一两次代表全省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城市,昆明是全国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昆明市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制定《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形成“有诉必应、接诉必办”闭环机制,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504件,办结市场主体线上投诉问题建议2142件。2017年以来,组织8600余家企业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将评议结果纳入对30家政府职能部门综合考评。
同时,为了使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昆明市工商联与市委政法委联动成立法律维权领导小组,发挥市工商联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作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4个工作联系点,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商会调解室、检察开放日、万所联万会、企业合规等工作。
昆明市工商联与政法部门联合举办“法治护航·民企扬帆”活动3期,政法部门与商会、民营企业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为企业开良方、施良策、解难题。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机制,编制实施“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五张清单”,全市累计适用办理2454个案件。
民营经济贡献率不断提升
昆明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家走进昆明看昆明、走出昆明看昆明、跳出昆明看昆明,组织民营企业家东部行、中部行、口岸行、边疆行,走进经济发展第一线、贸易口岸边境乡、园区建设主战场、科技创新最前沿,先后组织200多名民营企业家到广东珠海、山东青岛、滇中新区、磨憨口岸等开展“四走进”活动5期。
2022年,昆明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541.37亿元,其中,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028.79亿元,同比增长3.4%,高于全市GDP增速0.4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达116.19万户,同比增长19.88%;民营经济贡献了50.2%的税收、40.2%的GDP、46.8%的投资、43.3%的进出口、96.7%的市场主体数量。
全市45户企业入选云南非公100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8户,占全省总户数的47.9%。2023年一季度,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794.75亿元,同比增长4.6%,高于全市GDP增速0.5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经济增长1.8个百分点。
昆明市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以情引商”,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助力昆明产业发展暨招商引资大会、“春城飞花”花卉产业招商推介会等活动,为全市招商引资“穿针引线、搭台唱戏、加码助力”。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工商联及商会主办或参与招商引资推介活动160余场,参与企业家2800余人次,接待到昆考察客商1500余人次,签署投资协议103项,落地项目52个,到位资金160多亿元。(昆明信息港 昆明日报 记者徐剑 通讯员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