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委、市政府办于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深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改革,充分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统筹强化基层网格、治保、调解、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群团组织等社会治理资源作用发挥,完善打造务实管用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意见》明确,2023年6月底前,全市75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人员实现在编在岗。2023年12月底前,全市75个乡镇(街道)优化配强政法委员,711个村(社区)综治专员配备到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完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制度机制,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一体推进,努力实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玉溪”。到2024年底,基本形成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体系,推进玉溪社会治理现代化。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要突出实战处置职能,统筹整合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基层综治资源,建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配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加强工作力量,明确职能职责,健全运行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做到“大事不出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吸纳社区民警以及负责治保、调解和群团工作的“村级大岗位制”人员等作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和村(居)民自治作用,做实村(社区)综治中心,守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做到“小事不出村”。
《意见》明确了信息收集上报机制、信息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分级处置、矛盾排查化解、闭环督导考评、教育培训机制、社会协同共治机制等七项运行机制,其中,依托玉溪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玉溪共治通”App,围绕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稳控、第一时间上报。积极鼓励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乡贤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云南日报 记者浦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