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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磷石膏地方环境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昆明市组织开展磷石膏地方标准宣贯暨技术培训
昆明信息港    12-02 18:38:50


培训现场 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 2023年12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改性磷石膏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昆明市磷石膏安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近30家磷石膏产生、处置及利用企业代表,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安宁、东川、晋宁、富民、寻甸、宜良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宣教中心, 环科院共计80余人,开展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地方标准宣贯暨技术培训活动。

据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11月25日昆明市发布3项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系列地方标准:《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环境风险评估规范》(DB5301/T98-2023)、《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过程环境监管规范》、《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 跟踪评估规范》(DB5301/T100-2023),3项地方标准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3项新标准,创新性的从改性磷石膏矿山生态修复的事前(风险评判)、事中(过程监管)、事后(跟踪评估),进行了全环节的规范。


培训现场 供图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领导强调,生态环境标准作为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监管执法的技术依据,对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做好下一步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要优化绿色标准技术研究和制定、强化环境标准的宣贯和实施、细化环境标准实施的执法监管和帮扶指导。

记者了解到,作为3项磷石膏地方标准的编制单位,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详细讲解了3项标准制定的背景、内容、主要条款要求。3个地标从生态修复前、实施中和修复后明确改性磷石膏矿山生态修复环境监管要求,为该性磷石膏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前环境风险评估、修复项目的检查工作、修复后的环境质量跟踪和成效评估工作提供指导。


培训现场 供图

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积极互动,踊跃发言,认真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氛围十分浓厚。通过本次宣贯暨技术培训,与会人员对3项地方标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之后更好地实施地方标准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辑:姚仲恒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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