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昆明 正文
昆明“五个强化” 提升“团结花开 幸福春城”创建品牌内涵
昆明信息港    12-27 08:00:08

昆明是全国唯一拥有“边境线”“边境口岸”、全国辖民族自治地方最多、世居少数民族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位居第二的省会城市。

近年来,昆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探索出一条边疆省会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创新之路。

强化政治引领,共筑思想根基。创新开展“五旗五徽五认同”“五史五观五认同”等宣传教育活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托西南联大、石寨山—河泊所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和火把节、泼水节等民族节庆活动,讲好云南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

强化共同发展,共建美丽家园。始终坚持“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带领各族群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3个自治县的城镇、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1.23倍、1.8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推进“沪滇”“昆迪”深度合作,组织各族优秀青少年学生及教师到上海普陀区开展交流学习、拓展思维、开阔视野活动。坚持生态优先,全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滇池示范圈,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强化帮带共建,共护边疆安宁。托管西双版纳州磨憨镇后,昆明发挥省会城市优势,推动形成帮带共建强边、民生实事稳边、产业发展兴边、团结稳定固边的一体发展格局。昆明主城“五区一市”帮带磨憨镇6个沿边行政村高标准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形成“以城带边、以城兴边、帮带共建”的工作机制。

强化互嵌互融,共守民族团结。以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与省内其他15个州(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被国家民委确定为“深入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与省内普洱、德宏、怒江、临沧、西双版纳5州(市)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协议,创建金沙江中段“2省5州(市)10县(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盟。

强化法治意识,共创善治良序。健全完善民族事务治理法规体系,制定出台《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21部。成立昆明市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多年来,昆明未发生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昆明日报 记者徐剑 通讯员赵程程)

编辑:王奕然    责任编辑:孙红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