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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任免职通知,涉及21名干部!
红河州人民政府    12-27 08:14:39

红河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3〕13号

关于李浩等二十一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浩  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二级高级警长;

杨永生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普传锋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英  任红河州民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吴先洪  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

李仙皝  任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副处级);

杨金松  任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丁  恒  任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张程山  免去红河州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办稽查特派员职务;

董  坤  免去红河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许建国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马锦程  免去红河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段和平  免去红河州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陈邓就  免去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李绍红  免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张  凌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松波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严  华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职务,任四级调研员;

李  婷  免去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  洪  免去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  娜  免去红河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邓国梅    责任编辑:孙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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