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1月19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8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至1月18日18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8件。其中,城环5件、教科文卫3件。经市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研究和审查,由官渡区代表团龚询木代表领衔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入推进昆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符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议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列入大会议程。由晋宁区代表团李绍荣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禄劝县代表团李兴翠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昆明市建设世界知名康养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推进旅游兴市开展监督的议案,盘龙区代表团李春光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的议案等3件议事原案,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对以上3件议案,作为不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在闭会后6个月内审议完毕,特殊情况在当年12月前审议完毕,答复提案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
此外,由西山区代表团吴博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的议案,西山区代表团丛静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官渡区代表团郭春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的议案,官渡区代表团马宁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议案等4件议事原案,属于立法时机不成熟和政府一般性事务工作的事项,按照《规定》相关规定,建议由议案提出人修改、完善后,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连同本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塑‘春城花都’形象,做‘花旅’融合文章的建议”等39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交由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认真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