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为进一步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石林县统计局将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贯穿统计调查普查全过程,多措并举,狠抓统计诚信教育,夯实统计诚信建设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宣传教育。利用统计业务培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动员布署、单位清查“两员”培训、工作推进会议开展30余场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诚信统计教育,涉及全县科级领导、部门分管领导、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局机关干部职工900余人次。利用深入企业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契机,年内225个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相关知识宣传,现场进行法律责任告知,夯实诚信统计基础。结合五经普单位清查登记工作,通过“石林融媒”发布《单位清查告知书》《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告知书》,并通过播放普查动画海报等形式,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遵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权利义务进行广泛宣传和告知,提高了统计各方参与者对诚信统计法律义务的知晓率和支持配合程度。
组织747个统计调查对象以2022年年报数及2023年当期数为重点,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9个专业共抽取203个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县级核查。指导79户企业对自查核查出来的报表数据问题进行了自纠和修正,不断推进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数据质量意识。
对全县“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单位),以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年内对14家调查对象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其中10家一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统计调查对象诚信统计意识。
对统计执法检查、国家统计督查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检自查。发出书面《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约谈2起8人。年内开展5次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释法,强化统计各方参与者诚信统计纪法意识。
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不断营造诚信统计良好政治生态。